关于公布全市物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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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根据《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招标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物业服务区域划分等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负责。为方便市民高效获取物业管理政府信息,现将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物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官方网址及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布。

请广大市民根据所需信息的属地管辖范围,选择对应渠道提交申请,申请前可拨打咨询电话了解相关事宜。

附件: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物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汇总表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附件: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物业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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