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勘设公示〔2025〕2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勘察设计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公示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东营市”查看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作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546-8087599
通讯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
邮政编码:257091
附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类型 | 申请资质 | 审查意见 |
1 | 东营海利丰志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延续 |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油田地面、管道输送)专业乙级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