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54号)要求,现将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报名,经多部门联合审核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088970,8338919。邮箱:dyjszzfzzx@d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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