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公园城市建设,建设更具知名度、更有影响力的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特色城市、公园城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起草了《东营市建设公园城市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6日前反馈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箱:dyjscsglk@dy.shandong.cn。
2.通信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98号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城市发展全过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着力厚植蓝绿生态本底、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着力营造宜业优良环境、着力推进城市绿道贯通,着力塑造舒朗大气城市特色,充分彰显生态产品价值,推动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得益彰,促进城市风貌与公园形态交织相融,打造人、城、境、业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
(二)工作原则。
——统筹谋划。把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统筹生态、生活、生产、安全需要,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强化规划先行,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聚焦重点。聚焦绿道贯通、公园化街区、公园化功能区建设及生态价值转化等重点任务,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
——彰显特色。强化城市设计,突出湿地生态、石油文化、黄河文化、城建舒朗等特色,建设城在湿地中、城在公园中、城在森林中的舒朗大气特色城市。
——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更高的生活质量和品质需求,配套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满足不同需求层次的人的需求,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利用5-15年的时间,将东营打造成为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的特色城市、公园城市,成为全国中等城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标杆。
到2025年底达到初现级公园城市。公园城市公园城市形态基本成熟,生态底色更加凸显,休闲、体育、健康、文化、科普等各类公园要素进一步丰富,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配备合理。全市公园化住宅小区、公园化单位别达到3%,公园化公共场达20个;公园化城市社区达到8%;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2个;公园化生态片区(生态林场、水产养殖区、农业生态园区、湿地片区、风景区)大于城镇开发区边界的10%,蓝绿空间比达到50%以上。
到2030年底达到基本建成级公园城市。公园城市基本建成,城市生态环境和城乡面貌实现根本性优化更新,人与城市、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公园化住宅小区、公园化单位别达到5%,公园化公共场达25个;公园化城市社区达到10%;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4个;公园化生态片区(生态林场、水产养殖区、农业生态园区、湿地片区、风景区)大于城镇开发区边界的12%,蓝绿空间比达到60%以上。
到2035年底达到全面建成级公园城市。园中建城、城中有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公园城市形态充分彰显,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全面形成,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成熟定型,人民普遍享有安居乐业的幸福美好生活,人、城、境、业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全面建成。全市公园化住宅小区、公园化单位别达到7%,公园化公共场达30个;公园化城市社区达到12%;公园化产业功能区达到5个;公园化生态片区(生态林场、水产养殖区、农业生态园区、湿地片区、风景区)大于城镇开发区边界的15%,蓝绿空间比达到70%以上。
二、厚植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
依托中依黄河、东临渤海、北枕黄河口国家公园的生态骨架,推动沿黄生态长廊、沿海生态廊道、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构筑北园、南耕、西林、东湿的公园城市生态大格局。
(一)高质量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编制黄河口国家公园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等规划,谋划实施一批国家公园建设重点项目。持续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构筑生态海岸线,恢复盐地碱蓬等原生植被。实施清水沟流路、刁口河流路生态补水工程和连通工程,构筑“河-陆-滩-海”联通网络和水系循环格局。推进智慧国家公园建设,搭建“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体系,深化科技合作,建设东方白鹳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为高质量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积极探索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新机制新模式,创新旅游观光新路径,打造可进入、可参与的新范式。充分发挥科研、宣教、健康、游憩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各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省黄三角农高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沿黄生态带廊道建设。重点以黄河大堤、南展大堤为轴,推进河滩生态涵养带、河堤生态景观带、堤外生态防护带一体建设,打造临河防浪林无断带、堤顶行道林连续无缺、淤背区适生林整体覆盖、护堤林齐全完整、护坡草皮美观平整的沿黄近岸生态防护景观屏障。加强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黄河中高滩护滩堤标准,组织更新防浪林或利用护坡产品进行生态护坡,提高防汛道路通行能力。将沿黄险滩、控导和引黄闸统筹规划,融合黄河文化、乡土文化、非遗文化,打造宜行宜观宜住的黄河大堤历史人文路,建设利津凌汛文化主题公园、垦利宁海三角洲定点文化园,推进垦利区淤背区村庄搬迁和土地复垦。充分利用黄河南展区良好的生态本底,修复原胜利乡政府历史建筑、壮大黄河口黑陶、柳编等传统文化。完善垦利天宁湖国家级湿地公园、龙居黄河省级森林公园、垦利米荷湾省级湿地公园、利津王庄省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系统。依托沿黄生态资源,加快推进沿黄生态游、健康养生旅游线路重点节点景观提升,打造文旅农康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黄河河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沿海生态带廊道建设。以海岸带为纽带,推进沿海防潮堤和沿海防护林草带建设,打造黄河口、莱州湾、渤海湾为重点的沿海生态带,全面优化保护东营黄河口海洋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东营莱州湾蛏类国家级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和东营河口浅海贝类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开展岸滩综合整治,加大泥质海岸红滩湿地修复、海洋渔业和水产生物资源保护,推进休闲渔业小镇旅游项目建设,形成以乡村振兴示范为主的沿海示范带。推进金泥湾现代渔业、黄河口知青小镇、沿海乡村文化节日等旅游项目,实现沿海生态恢复与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以黄河口渔业品牌为主的一批公园化示范区。建设黄河口大闸蟹养殖公园化示范区。深入实施种养塘生态化改造工程,积极推广循环水养殖等生态健康高效养殖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建设垦利黄河口大闸蟹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海参养殖公园化示范区。坚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理念,提供安全、健康和高品质的海参产品。建设参虾养殖公园化示范区。以垦利区永安镇为核心积极引进推广耐高温、高抗逆新品种,提升大规格优质苗种供应能力,示范推广新型高效养殖模式,推广参虾接力养殖等混养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胜大集团)
(四)实施城南生态休闲带建设。推进盐碱地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建设黄河三角洲种业创新产业园。实施生态观光农业建设。推进蓝海逸园田园综合体项目,完善园区整体布局,突出生态旅游特色,打造休闲旅游观光综合体。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建设双福福盛高档花卉蔬菜智能温室。胜利发电厂防护林建设。建设城乡连接绿道网,串联自然湿地、历史文化、特色村落等各类休闲游憩资源,实现城乡联动。结合乡村振兴,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将城郊美丽乡村示范点升级改造成为公园化美丽乡村、公园化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胜大集团)
(五)优化城区生态空间格局。推进生态廊道生态绿带建设。以高速公路、主要河道、引水(排水)干渠为骨架,划定基本生态链,建设城市组团之间及环城生态廊道,串联城内公园游园绿地,城外风景区、生态林场、生态湿地等各种绿色生态资源,融合贯通城市内外绿地。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对六户、胜大、兴隆、龙居、天宁寺5大环城生态林场进行公园化提升,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对废弃坑塘、水库等,实施生态修复治理。抓好城北湿地生态修复,以生态治理立项,将五干排、六干排、老广蒲沟与胜利中央公园结合进行一体化打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三、建设开放共享安全韧性的公园化城区,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空间
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推动公共资源科学配置和公共服务普惠共享,为人民群众打造更为便捷、更有品质、更加幸福的生活家园。
(六)完善蓝绿交织的公园体系。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区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郊野公园及城市公园等多层次公园生态格局,建设千园相连、百湖相通、全龄友好的全域公园体系。突出城南绿心、城北湿心建设,逐步将城市周边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转化为回归自然、涵育生态、各具特色的区域公园,打造城市呼吸的“绿肺。科学规划建设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健康公园、廉政公园、法治公园等专类公园。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油田生产区、弃置地整治,通过规划建绿、拆违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破硬增绿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一批功能适用、景观怡人、舒适便捷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推动体育公园绿色空间与健身设施有机融合。对城区内超过 30 米宽的道路绿地、滨河绿地等带状绿地(不包括防护绿地),提升改造为景色宜人、舒适便利、功能完善的带状公园。对高速公路、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市界交界处等城市主要出入口提升改造为节点公园。依托历史产业、废旧厂房等资源,建设纪念公园,深入推进吕剧文化、石油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等主题公园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堆场及工业废弃地修复,建设城市或郊野公园。(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东营市医疗、教育、住房、养老、文体等区域中心,健全高中等教育机构、三甲医院、养老全民健身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等城市公共设施,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职住平衡为基本原则的住房供应体系,做好公租房保障。完善长租房政策,保障承租人及出租人合法权益,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八)建设公园化现代社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新片区开发建设,按照完整社区、公园化社区标准,优化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配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中小学幼儿园、老年服务站、卫生服务站、文化服务中心、公共绿地、便民商超、体育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等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功能完善、业态齐全、居商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满足养老、托育、医疗、体育、助残等公共服务需求,引导社区物业延伸发展基础性、嵌入式服务。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公共绿化活动场地,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因地制宜的增设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探索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建设完整居住社区,打造“幸福 e 家社区”服务品牌。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室,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
(九)开展沿街单位公园化街区化改造。将不被主干道分割的单位片区(其面积不小于25公顷),打造为公园化街区制示范片区。拆除单位院墙、门卫室,拆除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院墙绿篱,拆除乱搭乱建的各项设施建筑,将单位附属绿地与道路附属绿地及其它的城市公共绿地融合设计,体现舒朗大气的城市特色。调整单位车辆出入口,实现四通八达。加强单位监控系统建设,保障单位安全。开展单位庭院环境整治,清理乱堆乱放和废弃机动车。深入推进道路出入口、店前铺装整治,严格限制使用烧结砖、免烧砖、大理石等铺装材料,统一采用与路面协调一致的沥青路面铺装。(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
(十)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开展城市体检,系统排查灾害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全面推进老化燃气管道、供热管道、供排水等其他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提升市政管网安全性。坚持防洪与内涝治理并重,健全源头减排、雨水入河、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强化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和污泥集中焚烧处理,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及加固改造,加强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安全保障。增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完善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设施。创新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生命线备用设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建设,完善监督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建筑垃圾全过程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建立全链条运行机制;健全工程渣土、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废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体系;通过一系列措施做到固体废弃物源头减量,实现资源化利用,打造“无废”城市。加强塑料污染、环境噪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一)深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增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领导作用和为民服务能力,有效承接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协商机制。推进居(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民生实事民主协商,优化网格化管理服务,畅通居民诉求、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建立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 建立企业、市民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机制,在城市道路建设、污水治理、口袋公园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公园等公共空间开放共享等方面变“政府供餐”为“市民点餐、政府买单”,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推进住宅小区垃圾收集房与商业服务街区垃圾收集共建共享;推进学校操场体育设施、操场公厕与市政公厕共建共享。建设“城市数据大脑”,推动数字空间、物理空间深度融合,综合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城市运行数据底图,到2025年,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全覆盖,实施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工商、税务、证照证明、行政许可等线上办事便利。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享,促进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资源数字化。推行社会诉求一键回应,健全接诉即办、联动督办的全方位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产业功能区,打造绿色生态的生产空间
以新经济和产业社区融合建设为核心,创新各产业功能区各类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机制,促进社会资本、各类人才集聚,实现充分就业,减少交通拥堵。
(十二)深化开发区改革发展。推动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双招双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等主责主业,健全完善开发区与经济行政区高效协同机制,提升产业聚焦、要素承载和区域带动作用,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支持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合理分布。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增强根植性、核心竞争力、区域带动力,引导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化供给市场化改革,推动商业、居住、公共服务等建设用地、社会资本在产业功能区聚集,全方位推动产城融合突破,实现绿色空间体系与生产、生活渗透叠合。借助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园区从单一的生产型园区向生产、服务、消费等多功能的城市型经济转型,着力构建“功能复合、职住平衡、服务完善、生态宜居”的产业功能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十三)建设公园化产业功能区。秉持“产业功能区就是若干新型城市社区”的理念,根据特定人群偏好,补齐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合理配置商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适度发展符合实际的社交、购物等需求的园区商业,建设功能完备、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生活居住工作区,为年轻人提供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场所,增强吸引人才能力。深入开展企业庭院绿化美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十四)建设公园化生态地区示范区。围绕生态农业、生态水产养殖、生态林场、生态片区、郊野公园等,如对植物园、森林湿地公园、耿井公园等创新用地使用条件,打造公园化生态地区示范区。通过配套具有休闲休憩、文化体验、生态科普、科创服务等功能特征的服务设施,深入实施“公园+”“绿道+”,盘活城市公园既有建筑设施,研究EOD开发模式,推进“公园+三新经济”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五、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十五)打造舒朗大气之城。围绕舒朗大气开展城市设计,遵循单元片区北高南低、临水低远水高的原则,塑造由城市生态向湿地生态逐渐过渡的城野形态。构筑城市平缓舒展、错落有致的空间层次感。充分考虑营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减少高层建筑,控制平缓舒展的整体形态,一般城区建筑高度控制在45米以下的建设用地超过95%,高层聚集区建筑平均高度控制在100米左右的建筑总量控制在10%以内。围绕形成通透舒朗的城市界面,城市主干道城市界面,通透率应不小于70%,禁止出现超大面宽、视觉封闭的“大板楼”;利用建筑功能、业态在竖向空间上的分层复合,鼓励建筑底层架空,建筑底层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放空间;坚持疏密有度,统筹平衡开发密度,加强街区规划和建设,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内部道路公共化,增加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廊入地,还城市舒朗“天际线”。推行土地混合利用,寓建筑于公园场景,控制适宜的建筑体量和高度,塑造建筑与景观融合一体空间。规范城市色彩体系,整治城市彩色屋顶、彩钢板建筑和单位庭院擅自搭建的亭棚,推进屋顶、桥梁等立体绿化。形成生产空间紧凑高效、生活空间舒适亲切、生态空间开阔舒朗、疏密有致的城市格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六)建设百湖之城。依托湖泊湿地特色自然禀赋,深入开展坑塘湿地等排查修复,将市区20公顷以上的湖泊进行征集命名,纳入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进行保护,并实施生态修复;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湖泊按照城市湿地公园进行建设。着力打造天鹅湖、天清湖、清风湖、明月湖等特色湖泊。对专类水产养殖水面赋予湖泊名称,打造地域品牌。参照韩国首尔清溪川治理经验,对亲民水系推动实施浅水快流工程。(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
(十七)建设千园之城。根据公园体系规划,按照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级配比例分配建设计划。全面开展住宅小区公园建设提升行动,力争每个小区均建成400平方米以上的口袋公园或游园,按照居民意愿配套儿童游玩、健身、棋牌亭等设施,有条件的同步配套公厕等服务设施。新建小区按需配建游园绿地,纳入验收刚性约束条件。将已建成小区内部闲置广场,变乱为宝,以小区名称命名,增加最实用的小区游园。开展老、小、散小区整治,拆除院墙、围栏,建设社区公园,配套服务设施,整合物业服务管理,建设职住平衡的特色城市街区。力争2035年前建成1000个城市公园。(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和渔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
(十八)留住乡愁记忆。按照属地特色,由相关县区建设彰显黄河文化、吕剧文化和石油文化的文化名城。实施城中石油景观区建设,建设华八井、营二井、坨十一井纪念公园,建设胜采油区、东辛油区公园化景观示范区。围绕石油开采集中区、废弃石油贮存区、停用供暖设施,规划建设工业遗址公园,胜利中央公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发展文化创意、体育赛事、会展经济。保护利用古迹,调研城市乡愁点,活化复兴特色街区、历史地段,抓好古迹、历史人物资源复兴;开展名园、历史建筑、文物古迹保护。发展遗产保护观光、休闲度假、民宿经济等旅游产业,壮大乡村旅游和全域旅游,健全旅游设施和集散体系。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习俗。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通过“公园+文化”,提高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吕剧学校及文化馆、工人文化宫等设施覆盖率和数字化普及率,推广“城市书房”,建设书香城市。(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油地融合办公室、市文旅局、油田生产办、市农业农村局)
(十九)实施绿道贯通工程。结合地域人文优势,打造绿道品牌,融合“绿道+”理念,促进绿道转型升级。依托城市河道水系、高速公路,规划东城、西城“三环两轴两带六片区”绿道无障碍贯通体系,开展绿道专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建设绿道断头路,修复破损绿道,结合穿越涵洞、架设桥梁等方式实现连续贯通,形成独立的慢行系统和服务体系,建设东营特色亲民绿道,串联城区公园和网红打卡地。探索我市民生绿道建设管理运营模式,让绿道承载更多功能性和实用性。按照绿道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沿黄、沿海、东八路、庐山路、德州路、南二路等区域绿道建设。提升绿道通达性。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将绿道系统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形成绿色交通体系。完善学校周边绿道,建设民生绿道,上放学集中时间段限行管理,“以时间换取学生绿色集中出行空间”。在上班族集中的片区,深入调研职工出行规律,突出绿道建设。引入市场竞争模式和机制,推行绿道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以宽阔的道路绿地为切入点,改变传统封闭绿化模式,在道路绿地中增设人行步道、休闲娱乐、引导标识、运动健身智慧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可进入、可享用、开放式的绿道。连续贯通绿道兼顾马拉松、自行车、轮滑、滑板、长跑、健步走等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功能,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高质量、全要素的健身步道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市体育局)
六、突出创新实践,推动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一是建立生态产品认证制度,生态产品的认证制度是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重要手段。通过对生态产品的生产过程、原材料、质量、环保性能等方面进行严格认证,保证生态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提高消费者的信任度和购买欲望。同时,认证制度也能够促进生态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提高生态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建立生态产品推广体系,生态产品的推广体系是实现生态产品市场化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生态产品的销售渠道、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等活动,提高消费者对生态产品的认知度和购买欲望,促进生态产品的市场化。同时,推广体系也能够促进生态产品的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三是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格补贴机制,促进生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促进生态产品的市场化和品牌化。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形成目录清单。构建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和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建立反映保护开发成本的价值核算方法、碳汇量的核算方法、体现市场供需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引入市场主体发展生态产品精深加工、生态旅游开发、环境敏感型产业,探索碳排放量、用能权、用水权等权益交易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园林服务业、生态林下经济、休闲观光农业、休闲观光水产业等绿色经济,提高公园+三新经济、公园+休闲观光石油开采业等实施率。探索以城市品质价值提升平衡建设投入的模式,以消费场景营造平衡管护费用的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
(二十一)探索建立集约化的土地利用机制。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前提。科学规划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现状、城市地理结构和人口特点,对城市的功能布局进行整合,制定最优化和可操作的国土空间规划。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行增量安排与消化存量挂钩,严格建设用地标准控制,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推动建设用地地表、地下、地上分设使用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十二)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完善科学投资决策机制,简化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编制和实施统一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和项目储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贯彻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地服务企业投资活动。促进投资便利化,探索实施“不再审批”“容错审批”的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机制,促进投融资模式转型,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鼓励实施综合开发投资模式,鼓励社保、保险和公积金等长期机构资金投向公共领域,鼓励开展存量资产证券化,支持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联合投资参与公共领域项目,支持多渠道多来源筹集重大项目资本金如发行股权型、权益类金融工具等。
夯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政府投资等资金重点投向市政公用、公共服务、环境治理、产业配套等公共领域项目,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化预算管理制度,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理确定城市公用事业价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创新城市投资运营模式,推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模式,加强片区综合开发,提高收支平衡水平,促进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民生福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金融单位)
七、实施保障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公园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公园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织专人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各区、市开发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工程措施建设推进工作。
(二十四)提供法制政策保障。探索建立健全公园城市建设细则、标准、地方性法规,强化依法治理。编制公园城市建设规划,明确目标、体系、任务和各年度支撑项目,逐年制定行动方案和项目清单,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制定公园城市标准体系和建设导则,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等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东营实际公园城市标准体系、评价指标和建设导则,引导规范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实施。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将公园城市建设定期提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1+N”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将公园城市建设纳入市对县区综合考核。纳入改革创新。
(二十六)开展试点竞赛活动。开展公园化居住区(单位)、公园化生活街区、公园化主体功能区示范区等系列创建竞赛活动,评选公园城市制度成果,组织认定命名公示,营造浓厚公园城市建设氛围。
注:1.此意见广饶县、利津县参照执行。
2.公园城市建设有关术语
(1)公园化住宅小区指住宅小区绿地率大于40%,附属绿地建设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并融入体育健身、儿童游乐、休憩娱乐等功能的小区。
(2)公园化单位指单位绿地率大于40%,附属绿地建设4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并融入体育健身、休憩娱乐、文化展示等功能的单位。
(3)公园化公共场所指绿地率达到40%以上,公共场所附属绿地或与周边公共绿地融合建成400平方米以上口袋公园,并融入体育健身、休憩娱乐等功能的公共场所。在以下6种公共场所中选址符合条件的进行打造。
住宿与交际场所:宾馆、饭馆、旅馆、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文化交流与娱乐场所: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少年宫、图书馆、书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体育场所: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医疗康养场所:医院、康养中心、养老院。
购物场所:商场(店)。
交通场所:车站、机场、码头。
(4)公园化城市社区指达到完整社区条件,绿地率达到40%以上,配套4000平方米以上公园,融入体育健身、儿童游乐、休憩娱乐、文化展示等功能的社区。
(5)公园化产业功能区指在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在产业功能相近的片区(1平方公里以上),绿地率大于25%,合理配置商业、医疗、教育、休闲娱乐、城市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达到产业社区标准的功能区。
(6)公园化生态片区指位于城市近郊区,未被区域城市交通性主干道分割、面积大于4平方公里以上,混合一种或多种类型零星布局的建设用地,绿色空间占比大于75%以上,具有休闲游憩、文化体验、生态科普、科创服务等多元化功能特征,能为居民提供多维服务的片区。包括:生态林场、水产养殖区、农业生态园区、湿地片区、风景区等。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起草说明
2022年12月26日,住建厅印发《关于公布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包括我市在内的7个市6个区(市)开展公园城市试点。《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城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实施方案,总结出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公园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出台该《意见》的必要性
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成都天府新区时, 首次提出建设“公园城市”理念,2022年2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10号),目前上海、广州、深圳、杭州、苏州等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均实施公园城市建设。我市于2019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山东省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地级市),而且我市又是省里确定的试点城市。在2023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我市提出了全力打造特色生态城市“升级版”,建设更具知名度、更具影响力的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特色城市、公园城市。特别是在农业领域有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工业领域有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亟需在城市领域作出战略部署。
二、出台该《意见》的可行性
本《意见》符合东营实际,可行性较高。我市生态本底好,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地级市),建设公园城市条件得天独厚。本《意见》重点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方式,如“公园+”、“绿道+”消费场景营造平衡管养投入;重点实施公园化居住区、公园化单位、公园化公共场所、公园化产业功能区建设,充分利用政策和社会资本实现未来城市形态构建,除生态环境、绿道贯通等市政设施外,不需政府大幅度投资,且公园城市建设时限长,财政风险可控。
三、主要内容及依据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等6方面重点工作、23项具体意见。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等3条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东营建设成为更具知名度、更有影响力的舒朗大气、生态宜居特色城市、公园城市,成为全国中等城市公园城市建设的标杆;到2025年底达到初现级公园城市;到2030年底达到基本建成级公园城市;到2035年底达到全面建成级公园城市。二是厚植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全域构筑北园、南耕、西林、东湿的公园城市生态大格局,包括高质量建设黄河口国家公园、实施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实施滨海生态带建设、实施城南都市农业休闲带建设4个方面。三是建设公园化城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空间。包括完善蓝绿交织的公园体系、建设公园化城市社区、建设公园化产业功能区、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治理能力5个方面。四是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包括打造舒朗大气之城、建设千园百湖之城、打造无障碍贯通的绿色慢行系统、留住乡愁记忆4个方面。五是突出创新实践,推动公园城市可持续发展。包括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探索建立集约化的土地利用机制、探索建立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3个方面。六是实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法制政策保障、完善推进机制、开展试点竞赛活动4个方面。
本意见主要依据《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东营市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东营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东营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沿黄、沿海、盐碱地示范带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等工作规划和建设计划,参照了成都、淄博、柳州、苏州、杭州等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起草我市《意见》。
四、《意见》形成过程
从2022年12月26日我市确定为山东省公园城市建设试点后,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组织专业力量多次外出学习考察,在充分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牵头起草了《意见》。
五、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
公园城市建设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下,对未来城市规划建设的探索,目前尚无国家规范、标准。成都对中心城区经济、社会等各个方面做出全面部署,淄博实施全域公园建设。我市借鉴了成都、淄博的部分工作内容,主要对今后城市发展方向作出战略部署,与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工作战略部署进行了有机衔接。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本次共征集到6条意见建议,其中采纳1条,其余5条与本次征求意见内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