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54号)要求,现将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申请报名,经多部门联合审核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088970,8338919。邮箱:dyjszzfzzx@dy.shandong.cn。
2023第二批保障资格公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pdf
2023第二批保障资格公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pdf
2023第二批保障资格公示-新就业无房职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