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分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营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现将《东营市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全过程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建设项目“一次办好”,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市和县区分级管理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市财政(市国有企业)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财政(含国有企业)投资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是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的关键环节,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责,对保证工程质量、落实产业政策、优化技术方案、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对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没有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
三、规范审查工作。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主管部门要根据《东营市房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全过程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初步设计审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对政策性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会议要求修改并再次提交初设文件后,专家组要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自专家审查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四、加强统计调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主管部门要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内初步设计审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电子版及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勘察设计科。
联系人:陈棣,电话:8337612,邮箱:dyjskcsjk@dy.shandong.cn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