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字〔2022〕49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市物业管理协会:
现将《东营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营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
“办实事”活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全省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东营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解决物业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十件实事”,构建物业服务行业办实事、解难题长效机制。2022年底,全市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90%和70%以上。物业管理问题处理响应率、办结率均达到100%,物业投诉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为实现“东营物业、走在前列”发展目标筑牢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深化“大排查、解难题、暖万家”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梳理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厘清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研究制定解决方案逐一解决。对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小区,实行领导包干制度进行集中突破,切实降低投诉量。完善物业矛盾纠纷分类分级处置机制,探索构建诉调中心、简易法庭、法官工作室等物业诉调平台,推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无缝对接,提高物业服务领域矛盾处置化解效率。
(二)加强政策法规宣传与专业知识学习交流,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依托物业行业党委,办好物业公益大讲堂,开展物业管理政策与技能提升公益培训。加大对新修订《东营市物业管理办法》的宣贯力度,印制《物业服务常识50问》,提高居民物业服务消费意识。以服务标准、投诉处理、安全教育等主题为重点,组织项目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多方位学习交流,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技能素质和服务水平。推进出台《东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优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破解资金收缴难、使用难等问题。
(三)全面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完善多方联动的议事协调机制,提升联席会、调解会、恳谈会质量,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质效。巩固物业服务内容标准、投诉渠道和公共部位收益“三公开”效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公开、动态更新有关信息,试点推广公共部位收益监管,力争年底前,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三公开”制度落实率达到100%。
(四)扩大“三公告”试点范围,让业主更便利实施监督。要全面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公告”试点工作,尽快完善“三公告”制度,明确公告的时间、方式、内容和工作程序,保障业主知情权、监督权、话语权。
(五)围绕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千方百计提高业主满意度。联合有关部门,就物业服务企业“不服务、不公开、多收费、多占用、不退出”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结合工作实际扩大整治范围,延伸整治房地产开发、业主委员会履职和专营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关联问题,曝光一批、化解一批、处罚一批,强化震慑作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加快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设,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监督物业投诉问题加快解决。
(六)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推动街道党工委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加强人选把关,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和业主委员会党组织覆盖率。落实业主委员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等3项制度,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运行。
(七)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覆盖,让更多群众享受专业化物业服务。系统排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情况,坚持以市场化方式为主渠道,尊重居民意愿,通过选聘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办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加快补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短板,提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国企领办、社区街道领办物业服务可持续运营模式,在全面兜底的基础上,引导老旧小区逐步从政府引导的基础物业服务向市场化的专业物业服务过渡升级。
(八)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共建,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身边。指导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坚持“组织共建、活动共联、资源共享”,推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到社区报到,与社区党组织签订党建联建协议,至少认领1个社区党建服务项目,推进基层党建、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的全面深度融合,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九)构建共治共享机制,形成服务群众的强大合力。在巩固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范围、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构建“多位一体”、共治共享新格局。用好“街呼区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管理和执法力量向住宅小区下沉,加强对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动巡查、检查和处理,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动员驻区单位、志愿者队伍、爱心人士、红色物业合伙人等多方力量参与,积极开展便民志愿服务活动,共同为居民群众提供更便利、更舒心的服务。
(十)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提升业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结合群众意愿和企业能力,从群众房前屋后小事做起,为群众办1件实事,满足群众“微心愿”。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落实“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按照“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要求,每年选树一批“美好家园”小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至5月)。制定新一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各物业行业党委要广泛宣传动员,号召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根据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办实事”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定期报送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总结考核阶段(11月至12月)。认真梳理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情况于11月底前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工作情况组织评估,选树典型,在全市予以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抓实抓细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手段。要创新思路、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让居民群众从活动中得实惠、添福祉。
(二)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与文明办、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和号召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主动参与,倡导居民群众履行责任、遵规守约,形成“人人参与创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典型宣传。要深入挖掘、广泛宣传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凝聚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择优发布。
(四)强化监督指导。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创建活动情况定期调度,适时通报,对创建活动开展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市属开发区)跟踪督导,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