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54号)要求,现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申请报名,经多部门联合审核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2日,如有异议,请向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088970,8338919。邮箱:dyjszzfzzx@dy.shandong.cn。
2022年4月26日
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1).pdf
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新就业无房职工)(1).pdf
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人员名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