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数据共享减证便民创新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东政办字〔2020〕54号)要求,现将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期间申请报名,经多部门联合审核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9日至2021年9月15 日,如有异议,请向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联系电话:8088970,邮箱:dyjszzfzzx@dy.shandong.cn。
2021年9月9日
东营市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名单(新就业无房职工).pdf
东营市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名单(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pdf
东营市符合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人员名单(城镇中低收入家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