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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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湿地城市建设推进中心、东营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专班:

现将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开展“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

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和“红色物业”建设,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减少物业服务纠纷,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根据省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服务有关信息公开问题为切入点,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组织发动居民及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协会等主体参与,增加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项目“三公开”情况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住宅小区物业项目服务内容、价格、标准,投诉渠道和公共部位收益“三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督促未落实“三公开”制度的小区按照有关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实现“三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落地,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积极探索“三公告”制度试点。选择部分优秀街道、社区、项目,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履约情况、业主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和物业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三公告”制度。明确公告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应的工作程序,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三)推进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以下简称“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把全面落实“三公开”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将“三公开”情况纳入评价体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共同缔造一批美好家园项目。结合住宅项目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从增设停车棚、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植树增绿等群众房前屋后的小事做起,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期间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

(四)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物业管理协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通过发出倡议、组织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自觉落实“三公开”制度,主动公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职情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市物业行业党委要组织成员率先发出倡议,当好领头雁、排头兵。

(五)做好宣传引导。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发放宣传册、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宣传解读物业服务收费法规政策,讲好新时代物业管理故事,树立物业管理正面典型,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参与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物业管理协会发出倡议,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承诺书,号召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参与。梳理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法规政策,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格式,印制宣传册,发放给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发动,通过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多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至10月31日)。按照活动内容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出台相关制定规定,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月至11月20日)。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评估活动实施效果,组织开展省级美好家园项目初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共同缔造理念,将落实“三公开”制度和开展“三公告”试点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严抓细抓实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督促指导。要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区(市属开发区)进行督导。要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三)加强工作协同。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台账,推动落实。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积极协调发展和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开展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对落实物业服务“三公开”制度、开展“三公告”试点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树立为民好典型,讲好为民好故事,宣传为民好精神,弘扬为民主旋律。

 

附件: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

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021年  月)

填报单位:

1

实施专业化物业服务住宅项目数(个)


2

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数(个)


3

未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数(个)


4

落实“三公开”制度的住宅项目数(个)


5

未落实“三公开”制度的住宅项目数(个)


6

新增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数(个)


7

查处的未公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的住宅项目数(个)


8

开展检查和执法行动数(次)


9

出动检查和执法人员数(人)


10

处罚物业服务企业数(个)


11

公开曝光案例数(个)


12

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数(份)


13

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数(件)


14

签订承诺书企业数(个)


15

城市筛选“美好家园”项目数(个)


16

为群众办实事数(件)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注:1.本表由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汇总辖区内有关情况后报送。

2.指标1、2、3、4、5统计当月月末的情况,其他指标统计工作开展以来至当月末的情况。

3.逻辑关系:指标1=指标2+指标3=指标4+指标5。

4.指标15只需“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完成当月填报,其他月份无需填报。

5.本表为月报,报送时间为每月25日前报送方式为电子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同时报送,发送至邮箱dyjswyk@dy.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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