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综合服务局:
现将《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东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7月26日
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含人防、档案、消防)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审批效率,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8号)文件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是指按照“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的原则,整合竣工验收阶段专项验收备案事项,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一个办理事项。
第四条 市、县区(市属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是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实行统一的事项标准办事指南、申请表和验收备案文书。
第五条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遵循“一网通办、一项申请、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份文书”的工作原则。
第六条 针对部分项目难以同时达到验收条件及验收事项前后交叉等问题,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不同部门竣工验收备案进度,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可实行分段式联合验收模式。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不实行分段联合验收。
第七条 对部分在验收时无法提交或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文件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承诺书》,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后,建设单位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出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申请。
第九条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包含以下子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三)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四)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第十条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事项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一)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一张申请表单”(登录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填写、下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建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建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
(六)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七)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由城建档案主管部门提供)
(八)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由消防验收部门提供)
(三)、(七)、(八)项不再单独出具。“多测合一”测量结果、消防查验报告应在建设单位申请规划、人防、消防专项验收时提供。
第十一条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办结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纳入联合验收),对申请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出具《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意见书》。建设单位可持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意见书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申请材料清单
2.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一张申请表单”
3.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意见书
附件1
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含人防、档案、消防)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及说明 |
1 | 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一张申请表单”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系统提供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3 | 建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系统共享 |
4 |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5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系统共享 |
6 | 住宅工程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时 | 申请人自备 |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承诺书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7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系统共享 |
8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 1 | 原件 | 电子版 | 必要 | 系统共享 |
附件2
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一张申请表单”
竣工验收阶段
编号: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一、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工程名称(章) | |||||||||||||||||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资质等级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
授权申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制证日期 | ||||||||||||||||
总建筑面积(㎡) | 施工图审查意见 | ||||||||||||||||
开工日期 | 竣工验收日期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人防工程 | ||||||||||||||||
工程类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 □改变用途 □建筑保温 □其他) |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名称 | |||||||||||||||||
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 | |||||||||||||||||
申请事项(在需申报事项前□内打√) | □土地复核测绘 | ||||||||||||||||
□规划核实测量 | |||||||||||||||||
□房产测绘 |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 | |||||||||||||||||
□供水接入 | |||||||||||||||||
□供电接入 | |||||||||||||||||
□供气接入 | |||||||||||||||||
□供暖接入 | |||||||||||||||||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 |||||||||||||||||
□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 |||||||||||||||||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 |||||||||||||||||
□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检测 | |||||||||||||||||
□特定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 |||||||||||||||||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含人防、档案、消防) | |||||||||||||||||
消防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审查意见为合格的) | 审查合格日期 | |||||||||||||||
建筑名称 | 结构 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 等级 | 层 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 面积 (m2) | 建筑面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可自行增加行数)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
人防 | 人防工程 建筑面积(m2) | 人防工程 使用面积(m2) | |||||||||||||||
防护等级 | 连通口 | 个 | |||||||||||||||
室外出入口 | 个 | 室内出入口 | 个 | ||||||||||||||
风、水、电及防护设备安装情况 | |||||||||||||||||
建设工程档案 | 建设工程档案总数 卷(盒),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建设工程原生电子文件) MB。其中: 1.文件材料 卷 2.竣工图纸 卷 3.声像档案光盘 张 (照 片 张,视 频 分钟) 4.电子文件光盘 张 (图纸光盘 张,测绘光盘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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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关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 | |||||||||||||||||
勘察单位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资质 等级 | |||||||||||||||||
设计单位 (可自行增加行数分类列出)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资质 等级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 ||||||||||||||||
施工单位 (可自行增加行数分类列出)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资质 等级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 ||||||||||||||||
监理单位 (可自行增加行数分类列出)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资质 等级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 ||||||||||||||||
图纸审查 单位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防护设备生产安装单位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 名称 | 法定代表人 (姓名、身份证号) | |||||||||||||||
资质 等级 | 项目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 ||||||||||||||||
三、有关单位意见 | |||||||||||||||||
建设单位意见 | 基本情况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勘察单位意见 |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设计单位意见 | 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施工单位意见 | 工程施工情况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意见 | 工程监理情况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意见 |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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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填写须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批准文件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填写须知,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含电子文件与图纸的一致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 ||||||||||||||||
填报人签名 | 日期 | ||||||||||||||||
附件3
东营市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含人防、档案、消防)意见书
(文号)
建设单位 | |
工程名称 | |
申请事项 |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备案 3.建设工程档案验收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
申请受理 凭证文号 | |
验收备案 意见 |
(验收备案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签收: 年 月 日
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验收备案机关存档,一份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存档。